荷蘭及荷屬東印度地區受害者的維權行動具有較強的跨國曆史記憶與法律倡議色彩,部分倖存者曾拒絕亞洲婦女基金的安排,要求日本政府直接面對國家責任。
一、行動背景:荷蘭女性及荷屬東印度地區女性的受害經歷長期由倖存者、家屬及荷蘭民間組織記錄。荷蘭受害者 Jan Ruff-O’Herne 曾長期公開講述經歷並推動日本正式道歉。
二、近期動態:聯合國2026年3月的專家聲明將荷蘭列入相關政府溝通範圍,強調倖存者及家屬仍應獲得真相、司法與賠償。歷史上,亞洲婦女基金曾向部分荷蘭受害者提供“償い金”和醫療、福利支持,但部分受害者拒絕接受,認爲這無法替代日本政府對法律責任的正式承擔。
三、狀態:行動狀態——國際關注與程序溝通中(荷蘭受害者相關訴求仍存在歷史記憶、賠償責任及檔案保存等議題;目前不將歷史基金項目表述爲新的國家賠償程序)。
來源:OHCHR 2026-03-06,日本外務省:慰安婦問題相關日本政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