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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机制:跨国受害者共同维权行动

联合国层面的行动已经从单一国家的历史争议,进一步转向战争性暴力、性奴役、真相、司法、赔偿与纪念权等国际人权义务问题。

一、行动背景: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来自韩国、中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东帝汶、荷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联合国人权机制长期收到幸存者、支持组织及相关国家的信息,并持续关注日本战时性暴力责任问题。

二、近期动态:2026年3月6日,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布多名联合国特别程序专家的声明,指出近80年后,受害者及其家属仍面临获得真相、正义、赔偿与纪念的障碍。专家特别指出,2015年韩日双边协议未能提供以幸存者为中心的正义,并强调国家间外交协议不应取代或排除个人追究责任的途径。声明同时呼吁日本提供正式道歉、适当赔偿、有效救济和防止重演的措施,并要求相关国家为幸存者获得司法救济提供法律及实际支持。

三、状态:行动状态——国际机制持续关注中(联合国专家已向日本、韩国、中国、印度尼西亚、东帝汶、荷兰和菲律宾等政府进行沟通;公开资料显示该问题仍处于国际人权监督和倡议阶段)。

来源: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2026-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