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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准则

本中心以「慰安妇」历史问题的研究与公共教育为职志。史料工作面对的是真实的人与其不可逆的经历,因此我们把伦理置于方法之前:先确保不造成伤害,再谈记录与传播。

一、史料真实性

  • 我们以可溯源为准绳:每份公开史料均标注来源、编号与版本信息,区分事实、记忆与分析三类内容,不混同表述。
  • 口述内容与档案文献交叉核验;无法核验者,明确标注为「待考」或不予公开。
  • 不使用未经核实的孤证作为结论依据;不因结论需要而剪裁史料。

二、受害者尊严

  • 不煽情、不猎奇、不臆断:涉及受害经历的表述,以必要为限,不为传播效果放大细节。
  • 默认匿名: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身份、证言、家庭信息,须有可验证授权与单独风险评估后方可公开。
  • 二次伤害防范:标题、摘要、图片替代文本等均纳入审核——这些位置同样可能泄露身份。
  • 尊重当事人对自身经历的解释权:其叙述如何使用、如何呈现,以其授权范围为界。

三、知情同意

  • 口述史与当事人材料的公开,须同时满足三项条件:当事人或家属的明确授权、匿名与风险审查、权属确认。任何一项未通过,材料留在内部,等待条件成熟。
  • 授权可撤回;撤回后身份字段匿名化,仅保留最小编号与审计事实。
  • 采访与提交过程中,当事人可随时中止,无需说明理由。

四、档案使用规范

  • 分级管理:本站数字档案实行 L0–L3 四级访问分级(详见本站研究文章《数字档案访问政策:L0-L3 分级说明》),以「保护优先、渐进公开」为原则。
  • 最小必要:不采集与目的无关的敏感信息;访问 L2 材料须提交身份、机构与用途,经审批后限时使用。
  • 审计留痕:访问与下载记录留存,用于安全与追溯。
  • 拒绝用途:不接受将本站史料用于猎奇、人身攻击、商业营销或与历史研究无关的目的。

五、我们的自我约束

  • 不因时间紧迫而降低方法与伦理标准;不因材料稀缺而放松授权审查。
  • 对无法确认来源或权属的材料,宁可暂不公开,也不冒险发布。
  • 本准则适用于本中心全部公开内容与内部流程,并接受研究界与公众的监督与指正。

如对具体材料的伦理处理有疑问,可通过「联系我们」与我们沟通。